一、国家部门对于人工智能在交通领域落地的政策助推
(一)《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》
2017年7月8日,国务院发布的《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》,提出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创新,智能载运工具、智能物流等交通运输领域多项重点位列其中。
根据《规划》,国家将促进智能交通发展,研究建立营运车辆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的技术体系。研发复杂场景下的多维交通信息综合大数据应用平台,实现智能化交通疏导和综合运行协调指挥,建成覆盖地面、轨道、低空和海上的智能交通监控、管理和服务系统。
《规划》提出.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--智能运载工具。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和轨道交通系统,加强车载感知、自动驾驶、车联网、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和配套,开发交通智能感知系统,形成我国自主的自动驾驶平台技术体系和产品总成能力,探索自动驾驶汽车共享模式。发展消费类和商用类无人机、无人船,建立试验鉴定、测试、竞技等专业化服务体系,完善空域、水域管理措施。
《规划》也提到,未来我国将促进智能交通发展,研究建立营运车辆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的技术体系。研发复杂场景下的多维交通信息综合大数据应用平台,实现智能化交通疏导和综合运行协调指挥,建成覆盖地面、轨道、低空和海上的智能交通监控、管理和服务系统。今后AI+交通将擦出什么样的火花?在2018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,"AI+交通"互动展示区或许将给出部分答案。
(二)《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
2017年12月13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《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的通知,提出培育智能产品:以市场需求为牵引,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,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,推动智能产品在工业、医疗、交通、农业、金融、物流、教育、文化、旅游等领域的集成应用。
(三)《交通运输信息化"十三五"发展规划》
2016年4月,交通运输部《交通运输信息化"十三五"发展规划》指出,围绕加快"四个交通"建设和"十三五"期交通运输发展的主要任务,大力推进智慧交通建设,以行业信息化重点工程和示范试点工程为依托,着力落实国家信息化战略任务,对接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,支撑三大战略实施,努力实现交通运输信息化的上下贯通、左右连通和内外融通,促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。到2020年,部省两级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水平大幅提升,行业主要业务领域运用大数据能力显著提高。
二、地方政府对于人工智能在交通领域落地的政策助推
(一)《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的指导意见》
2017年12月26日,中共北京市委、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《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。提出,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公共安全、应急指挥等城市治理领域的应用,打造智能社会示范区,助力建设超大城市治理体系。
(二)上海市《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》
2017年10月26日,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,提出聚焦智能识别提升交通航运效率:利用图像识别和机器学习技术,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和航运服务效率。推动实时数据分析、计算机视觉等在城市交通规划、路网客流监控疏导、驾驶行为监测等领域应用,发展智能化停车场,探索建设无人驾驶汽车应用、城市交通非现场执法等场景,提升交通智能化组织和管理能力。加强航运监管、交易仲裁等数据动态分析,推动口岸监管、海事管理、港口物流等业务流程智能化,发展智能化海空枢纽港,提升港口运行效率和监管水平。
(三)《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智慧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
2015年7月6日,《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智慧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提出,以"大交通"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,以信息化与行业业务的深度融合为抓手,以"互联网+"行动计划为指导,明确智慧交通建设战略任务,创新信息服务和数据管理模式,支撑本市综合交通协调可持续发展,促进本市智慧城市建设。到2020年,形成覆盖全行业的智慧交通发展体系,促进交通运输服务方式、运营组织方式、管理决策方式等转型升级。
(四)《辽宁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》
2017年12月30日,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《辽宁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》,提出重点研究自动驾驶技术、车联网技术、物联网技术、智能车路协同技术、区域交通协同联动控制技术、交通状态感知与交互技术、综合交通枢纽智能化管控等智能交通关键技术,研发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、交通指挥中心综合信息系统、智能车辆泊车系统、交通智能感知系统、智能交通综合服务平台,推进人工智能道路客运管理服务应用。
(五)吉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》
2017年12月24日,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《关于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》。提出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和轨道交通系统,加强车载感知、自动驾驶、车联网、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和配套,开发交通智能感知系统,形成自主的自动驾驶平台技术体系和产品总成能力。发展消费类和商用类无人机,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。(牵头单位:省工业和信息化厅,配合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、省交通运输厅)
(六)安徽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(2018-2030年)
2018年5月11日,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刷发安徽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(2018-2030年)。提出研究建立营运车辆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的技术体系,开发智慧交通综合APP和智慧停车等信息化平台,为公众出行、停车等提供便利服务。研发复杂场景下的多维交通信息综合大数据应用平台,实现智能化交通疏导和综合运行协调指挥,建成覆盖地面、轨道、低空和水域的智能交通监控、管理和服务系统。
(七)《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》
2018年7月23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《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》,提出利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车路协同、安全管控等技术,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动态采集与检测处理、管理应用与标准规范体系、信息处理与交换共享等技术研发,打造互联互通交通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共享平台,整合城市公共数据、交通管理数据、运营商数据和互联网数据等,实现智能化交通疏导和综合运行协调指挥,提高城市智能交通管控水平。推动智能化轨道交通产业发展,推广建设城市交通大脑,形成城市智能化交通体系。重点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设计、智能制造等领域,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智能化水平。开展基于无线通信和互联网等技术的车车、车路实时信息交互,探索实现车辆主动安全控制、公路交通协同管理、运输资源整合、运输组织无缝衔接,加快推动智慧公路试点省份建设。